重要提示
本网站由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汇添富香港」)编制,仅供参阅用途。本网站的内容不适用于限制汇添富香港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及/或关联公司(「汇添富集团」)发佈有关内容之司法管辖区居住之人士。于任何禁止发佈本网站所载资料的司法管辖区,本网站所载资料并不构成于该司法管辖区分销、提呈购买或要约买卖任何证券。浏览本网站之人士应留意及遵守任何相关限制。本网站所载资料未经香港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审阅。
本网站所载资料并不构成投资任何基金股份或单位的邀请或要约,亦不构成购买或出售任何投资或进行任何交易的投资意见或建议。在使用本网站所载资料前,阁下须根据个人状况考虑有关投资、证券或策略是否适合阁下,如有需要,阁下应谘询独立专业意见。
投资涉及风险,本基金单位或股份的价格可升亦可跌,管理人概不保证本基金一定获得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价值可能会非常波动,并可能于短时间内大幅下跌,阁下亦可能损失全数投资金额。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须认真阅读本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说明书/章程、香港说明文件(如适用)及产品资料概要,以获取有关本基金的详情及风险因素,尤其为投资新兴市场的风险。
据汇添富集团所知及所信,本网站所载资料于刊登时为准确。然而,汇添富集团对本网站内之资料或资料之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声明或保证。汇添富集团、其董事、高级职员及雇员对本网站所载资料相关之任何错误或遗漏概不负责,对因使用本网站所载资料引致,又或因系统中断或故障、资料传送延误、电脑病毒或线路或系统故障引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汇添富集团对本网站内容及使用条款保留更改,修正和删除的权利,并无需要提前通知,用户应定期浏览网站方便获知已修改之内容。
本网站内及本网站所载资料的所有版权、商标及同类权益均为汇添富集团所有或获许可使用。在未经汇添富集团书面同意下,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複製、分发或刊登本网站资料或其任何部分。
中证指数免责声明
本基金的相关指数(「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指数」)编制及计算。指数价值及成份股名单的所有版权归中证指数所有。中证指数会使用一切所需措施确保指数的准确性。然而,中证指数并不保证指数内容的即时性丶完整性或准确性,且对指数的任何错误概不负责(不论出于疏忽或其他原因),亦无义务向任何人士和任何错误给予建议。
资料提供者免责声明
Interactive Data (Hong Kong) Limited (「Interactive Data」)及其联属公司提供之所有资料(「Interactive Data资讯」)由Interactive
Data及其联属公司拥有或获许可提供,任何使用者仅可将该等Interactive Data资讯作个人用途。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使用者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士刊发、转发、再分发或以其他方式转载任何Interactive
Data资讯,而任何使用者概不得于任何业务或商业企业或有关之业务或商业企业使用任何Interactive
Data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证券、投资、会计、银行、法律或媒体业务或企业。
在根据Interactive Data资讯执行证券交易前,应谘询阁下之经纪或其他财务代表,以核实定价资料。
Interactive Data资讯以「现状」提供予使用者。Interactive Data或其联属公司概不就Interactive
Data资讯作出任何形式之明示或暗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就适销性或适合作特定目的或用途作出任何保证。Interactive Data或其联属公司概不就Interactive
Data资讯之合适性、准确性、适时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亦不会就任何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人士因Interactive Data资讯之任何中断、失淮、错误或遗漏(不论任何原因)或因Interactive
Data资讯引致之任何损害赔偿(不论直接或间接、相应而生、惩罚性或惩戒性)承担责任。
延时数据
本网站显示的延时资料(资料)是由资料提供商Interactive Data提供。Interactive
Data与联交所,及各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或任何此控股公司之隶属公司均不会为资讯内容之准确度及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或付上任何因数据误失,包括资料不淮,不完整,推迟或任何导致损失原因的责任。阁下瞭解所提供之资料是仅为参考之用,不应该用以作出决定的根据。
风险披露声明
添富共享中証医药卫生指数ETF(「本基金」乃实物ETF,并透过基金经理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主要投资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A股。
1.投资风险
本基金是一项投资基金。本基金并不保证本金获得偿付,而购买其单位与直接投资于相关指数所包含的指数证券有所不同。阁下于本基金的投资或会蒙受损失。概不保证本基金将会达致其投资目标。
证券价格或会波动,并会受到(其中包括)市场的固有波动性及市场中其他固有风险所影响。
2.与医药卫生行业有关的风险
与许多其他行业相比,医药卫生行业的经济前景一般会较易受政府政策及法规影响。若干医药卫生公司或会经历与对研究及发展计划成功所意识到的前景有关并高于平均的价格走势。某些医药卫生公司或会因新产品或过程在商业上未被支持,或因科技转变或被淘汰而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的医药卫生行业日后如有任何放缓或衰退,均可能会对医药卫生行业的公司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并因而对本基金的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集中风险
本基金集中投资于单一地区(即中国),或会使其须承受较广泛基础全球投资所组成的投资组合更大的波动性。本基金会较易受因中国不利情况所致的相关指数价值波动影响。
相关指数或投资组合集中于医药卫生行业的证券。因此,本基金或会因该等证券的表现而受到不利影响,可能须承受较大的价格波动,并可能较易受到影响著医药卫生行业的不利经济、市场、政治或监管情况影响。
4.与小型及中型公司有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小型及/或中型公司的证券。投资于此等证券或会令本基金承受多项风险,例如较大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少公开可得资料,以及较易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因此,投资于小型及/或中型公司的证券可能涉及较高风险,因而可能被视为投机。因此,本基金的资产淨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5.因本基金的跨境性质而产生的风险
本基金是一隻直接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本身为被限制进入的市场)并在中国境外发行的人民币实物中国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鑑于本基金的跨境性质,其风险较直接投资于中国以外的市场的传统交易所买卖基金为高。
6.RQFII风险
RQFII政策及规则现正在运作初期。该等政策及规则须受中国有关当局的更改及诠释规限。中国法律及法规
(包括RQFII政策及规则)的不明朗之处及更改或会对本基金产生不利影响。有关更改或会具追溯效力。
基金经理(作为RQFII持有人)可不时提供RQFII额度以供本基金直接投资于中国之用。概不保证基金经理将一直维持其RQFII资格或基金经理可获得的RQFII额度将时刻足够供本基金的投资使用。本基金未必具备足够部分的RQFII额度以应付本基金所有认购申请。此或会导致本基金的申请被拒绝及暂停买卖,以及本基金可能以较其资产淨值大幅溢价的价格买卖。
7.双柜台交易风险
本基金的单位分别透过人民币柜台及港币柜台以人民币及港币在联交所买卖。本基金所採纳的双柜台安排或会为投资于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并可能令该等投资的风险较投资于单一柜台交易所买卖基金的风险为高。
如单位在人民币柜台与港币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暂停,则单位持有人将仅可在联交所于有关柜台买卖其单位。
人民币买卖单位及港币买卖单位在联交所的市价或会因市场流通性、各个柜台的供求情况及(境内及离岸市场的)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率等不同因素而有重大偏差。因此,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港币买卖单位时,可能支付多于或收取少于购买或出售人民币买卖单位的金额,反之亦然。
并无人民币帐户的投资者仅可买入及卖出港币买卖单位。该等投资者将不能买入或卖出人民币买卖单位,并应注意分派仅可以人民币作出。因此,投资者或须蒙受外汇损失,并在收取其股息时招致外汇相关费用及收费。
由于本基金的资产以人民币计值,故已于港币柜台买入单位的投资者或须承受货币兑换风险。
部分经纪/中介人及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能不熟悉或未能(i)在一个柜台买入单位再从另一个柜台卖出单位,(ii)进行跨柜台单位交易,或(iii)同时在两个柜台进行交易。这或会约束或延迟投资者进行人民币买卖单位及港币买卖单位的交易,以及投资者可能仅可以一种货币进行交易。
8.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目前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须受外汇管制及限制所规限。由于本基金以人民币计值,故并非以人民币为基础的投资者须面对因人民币兑其基本货币的汇率的波动造成的外汇风险。概不保证人民币兑投资者的基本货币(例如:港币)不会贬值。如投资者有意或拟将由本基金支付的赎回所得款项或股息(就港币买卖单位及人民币买卖单位而言均以人民币计值)或出售所得款项(就人民币买卖单位而言以人民币计值)兑换为不同的货币,有关投资者须承受有关外汇风险,并可能蒙受来自该兑换的损失及相关费用及收费。
9.中国市场风险
中国被认为是新兴市场,与发展较成熟的经济体系或市场的投资相比,投资于中国市场及中国相关公司或会使本基金承受若干风险及特别考虑因素,例如是较高的经济、政治、税务、外汇、规管、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与发展较成熟的市场的投资相比,投资于新兴市场可能涉及较高的亏损风险。
由于中国A股市场尚在发展阶段及其成交量相比发展较成熟的市场较低,故与发展较成熟的市场相比,中国A股市场或会较为波动及不稳定(例如基于某股票暂停买卖或政府干预)。如未能提供任何指数证券,参与交易商未必能增设及赎回本基金的单位。
中国就外资拥有权及持有权设立限制,有关限制或会对单位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如该等限制适用于相关指数的成分股,则可能会导致追踪误差增加,而在最坏情况下,本基金或未能达致其投资目标。
10.与人民币买卖及结算单位有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单位以双柜台安排(即人民币买卖单位及港币买卖单位)在联交所买卖及在中央结算系统结算。
本基金的人民币买卖单位的上市、买卖及结算未必能够如预期般执行。
并非所有託管人或经纪已准备就绪及有能力进行人民币买卖单位的买卖及结算。
任何对投资本金、淨利润及人民币的汇款限制或延迟会影响本基金应付单位持有人的赎回要求之能力。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是延迟收到人民币结算或未必能够收到人民币的赎回款项。
本基金的人民币买卖单位的流动性及成交价或会受到人民币在中国境外可提供的有限数量及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限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这或会导致本基金以其资产淨值的重大溢价或折让价进行买卖。
RQFII的人民币汇出目前获淮每日进行,而不受到任何汇出限制、锁定期或事先批淮的规限。然而,概不保证该项政策不会转变。任何对投资本金及淨利润的新资金汇出限制可能影响本基金应付赎回要求之能力。
在上市后,联交所上的单位交易价格将会受市场力量影响,并可能以对其资产淨值大幅溢价/折让的价格买卖,并可能与每单位资产淨值有重大偏差。
11.中国税务风险
根据《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徵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自2014年11月17日起,如透过基金经理的RQFII额度投资,则自投资于权益性投资资产(包括中国A股)所得之资本增值获豁免徵收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基金经理经听取及考虑独立专业税务意见后,并根据有关意见行事,已决定不会就从投资于权益性投资资产(包括中国A股)所产生的已变现及未变现资本增值总额作出中国预扣所得税拨备。
财税[2014]79号下授予的税务豁免只属暂时性质。适用的税务法律、法规及惯例可能不时变更,以及税项可追溯应用。故此,存在著本基金将招致税务责任,因而可能导致本基金蒙受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本基金的资产淨值可能需作出进一步调整,以顾及到新税务法规的任何追溯应用及发展,包括中国税务机关对有关法规的诠释之改变。
倘若中国税务机关徵收税项,本基金的资产淨值或会被降低,理由是本基金最终将须承担全数的税务责任金额。在此情况下,税务责任将只影响于有关时间已发行的单位,而当时的现有单位持有人及其后的单位持有人将失利,因为该等单位持有人透过本基金所承担的税务责任金额将不合比例地高于在投资于本基金时所承担的税务责任金额。
12.有关香港与中国股票市场之间的差异的风险
中国及香港股票市场的交易日或时间并不完全相同,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中国A股市场于联交所收市及本基金不能买卖时开市。故此,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的指数证券的价值或会变动,但投资者未能购买或出售本基金的单位。
另一方面,如中国证券交易所于联交所开市时收市,指数证券的市价未必可于本基金尚在买卖时提供,这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成交价对其资产淨值的溢价或折让水平。
中国A股须受限制其成交价上升及下跌的交易波幅限额规限,而买卖在联交所上市的本基金则无该等限制。如指数证券暂停买卖,将会使本基金无法购入指数证券或进行平仓以反映单位的增设/赎回。这或会导致较高的追踪误差,并可能使本基金蒙受损失。本基金的单位亦可能按对其资产淨值溢价或折让的价格进行买卖。
13.託管风险及中国经纪风险
倘託管人(直接或透过其受委人,包括RQFII託管人)或RQFII持有人在中国委任的经纪(「中国经纪」)违约或破产,则本基金在追讨其资产时或会遇到延误,并可能对任何交易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基金的资产淨值亦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每间证券交易所只可获委任一名中国经纪为本基金在中国执行交易(即买卖中国A股)。故此,本基金将就每个证券交易所只依赖一名中国经纪(可能是同一名中国经纪)。如基金经理未能在中国使用其指定中国经纪,则本基金的运作将受到不利影响及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位以对其资产淨值溢价或折让的价格买卖或本基金未必能追踪相关指数。
14.政府干预及限制的风险
政府及监管机构可能会干预经济体系及金融市场,例如施加买卖限制、禁止「无抵押」沽空或暂停若干股票的沽空活动。再者,政府及监管机构的干预或限制或会影响中国A股或本基金的单位的买卖。此举可能影响本基金的运作及市场庄家活动。此举亦可能导致本基金的追踪误差有所增加。该等干预或会对市场情绪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相关指数及本基金的表现。在最坏的情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未能达致。
15.有关基金经理的营运历史及经验有限及依赖基金经理的母公司的风险
RQFII交易所买卖基金及其跨境性质在市场上相对较新。儘管基金经理有管理和营运RQFII交易所买卖基金的经验,但经验有限。因此,本基金须承受有关基金经理在管理和营运RQFII实物中国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方面的营运历史和经验有限的风险。基金经理或会相当程度地利用其中国母公司的有关基础设施及专业知识,以支持本基金在香港的营运。虽然基金经理的中国母公司在管理和营运在中国上市和买卖的实物中国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方面,具备充足经验及专业知识,但不保证本基金将会如预期般营运。基金经理的母公司的协助如受到任何干扰,可能对本基金的营运构成不利影响。
16.依赖市场庄家的风险
本基金在人民币柜台的单位以人民币买卖及结算。潜在市场庄家为以人民币计值及买卖的单位造市的兴趣可能较少。如人民币的可供使用情况受到任何干扰,或会对市场庄家为单位提供流动性的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虽然基金经理须按规定确保本基金最少有一名市场庄家及每个柜台最少有一名市场庄家,但有可能未有委任任何市场庄家。再者,市场庄家可根据其协议的条款,包括在给予事先书面通知后,终止担任本基金的市场庄家。本基金至少一个市场庄家(就人民币及港币柜台两者而言)的终止通知期将为不少于九十(90)日。
如每个柜台只有一名联交所市场庄家,即使该市场庄家欠缺效率,本基金罢免该唯一市场庄家未必切实可行。本基金或本基金的柜台可能只有一个联交所市场庄家,或基金经理可能无法在某一市场庄家的终止通知期内聘用一个替代市场庄家。如本基金的人民币或港币买卖单位并无任何市场庄家或如市场庄家活动并无效益,本基金的流动性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17.追踪误差风险
由于本基金的费用及开支、市场流动性、本基金的资产与组成相关指数的指数证券之间的回报的关联性不理想及其他因素,本基金的回报或会偏离相关指数的回报。
18.买卖风险
一般而言,零售投资者只可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本基金单位。单位在联交所的成交价由单位的供求等市场因素带动。
增设及赎回如受到任何干扰,可能导致本基金按对其资产淨值大幅溢价/折让的价格买卖。因此,投资者可能按较资产淨值高的价格购买本基金的单位或在出售单位时收到较资产淨值低的价值。
买卖单位或会涉及适用于所有证券交易的不同种类费用,例如交易费用及经纪佣金。二级市场投资者亦将招致买卖差价的成本,即投资者愿意就单位支付的价格(买入价)与投资者愿意出售单位的价格(卖出价)之间的差额。
19.提早终止风险
基金经理或受託人可在若干情况下终止本信託或本基金,例如就本信託而言,当本信託的规模跌至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的等值金额时,以及就本基金而言,当本基金的规模跌至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的等值金额时或当相关指数不再可供用作基准指标时。本基金可因基金规模细小而被终止。有关进一步详情,投资者应参阅章程第一部分「14.5终止本信託或子基金」一节。
基金经理与中証指数之间有关使用相关指数的许可权协议自协议日期(即2014年2月20日)起初步为期3年,而除非根据协议终止,否则其后自动续期接续2年。概不保证许可权协议将会永久续期。
倘相关指数中断及/或指数许可权协议终止而基金经理未能物色或与任何指数提供者达成任何协议以使用合适替代指数,则本基金或会终止。
20.被动式投资风险
本基金并非「以积极的方式管理」,而基金经理不会尝试个别挑选证券或在跌市中採纳防守性持仓。
因此,预期相关指数下跌会导致本基金的价值随之下跌。